私有空地限建及照價收買執行成果

 一、執行成果:

辦理時間

實施方式

實施

筆數

面積

(公頃)

實施成果

57年~62年

逾期未建築使用者,按基本稅額2倍加徵空地稅。

7,052

171.58

徵收空地稅15,802,000元

68年~72年

逾期未建築使用者,照價收買。

4,499

146.24

計建築使用3,533筆土地(面積125.96公頃)

計照價收買121筆土地,面積1.91公頃

二、工作報告:辦理經過及成果可參見臺北市實施私有空地限期建築使用暨照價收買工作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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