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權利-臺北市實施耕者有其田成果

一、經濟上的成效:
(一)農業生產增加:佃農承領耕地後,取得土地所有權,一切收穫全為己有,因之努力經營,改良耕地、購買耕牛、農機,增添改善農事設備等,同時政府配合各種輔導,諸如改良生產技術、低利貸款、增加副產品等,於是農業生產激增,糧食由不足進而有餘糧可供外銷,副產品亦大量增加。
(二)農民收益增加,生活改善:農民承領耕地之初,雖要繳付地價,但因前述情形使收益增加,而生活改善。俟地價繳清後,支出大減,生活水準大為提高,供子女受高等教育.能力增加。
二、政治上成就:
(一)消除租佃關係;租佃制度之存在,造成土地分配不均,阻礙農地利用及農業發展,並形成嚴重之社會問題,實施耕者有其田已使耕地分配相當平均,消除了租佃制度之各種弊害。
(二)提高農民政治、社會地位:過去農民多屬經濟弱者,生活艱困,無力亦無心參與政治。實施耕者有其田後,生活富足,受教育機會增加,社會地位提高,故農民參與政治者逐年增加。
三、本市實施耕者有其田成果:共計承領農戶286戶,耕地1,061筆,面積163.3894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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