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市地重劃區-中山區第六期市地重劃區

開發緣起:本區重劃前區內環境雜亂無章、道路未開闢、宗地地形錯綜不整,致建築使用價值甚低,土地所有權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57條規定,向本府申請優先實施市地重劃,經重新劃分地界適當分配後,每筆土地都面臨道路,整齊方正,可供建築使用,並依照都市計畫闢建道路、排水系統等公共設施,改善本地區生活環境使用,加速本區都市建設與繁榮。
重劃區位置:本重劃區東鄰內湖區,南以北安路為界所圍地區。
辦理期間:民國68年7月~69年1月
重劃區總面積:0.811公頃
公共設施用地面積:0.12公頃
可建築用地面積:0.69公頃
重劃負擔比率:16.46 %
中山區第六期航照位置圖
中山區第六期航照位置圖
中山區第六期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中山區第六期市地重劃範圍及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重劃前,雜草叢生,地籍界址不明
重劃前,雜草叢生,地籍界址不明
重劃後,新建房屋整齊,活絡房地市場
重劃後,新建房屋整齊,活絡房地市場
重劃後,道路拓寬,交通便利
重劃後,道路拓寬,交通便利
重劃後街道整齊,居家環境優
重劃後街道整齊,居家環境優
重劃效益
一、公共設施用地及開發費用係由區內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受益比例共同負擔,除減輕本府財政負擔外,並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二、重劃後本區原來地形不整、面積畸零、高低不平,不適於建築使用之土地,經重新劃分地界適當分配後,每筆土地均面臨道路,整齊方正,隨時可供建築使用。
三、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管有土地,因地形不整,無法協調合併,經以 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解決無法經濟合理建築使用之困難。
中山區第六期重劃前地籍圖
中山區第六期重劃前地籍圖
中山區第六期重劃後地籍圖
中山區第六期重劃後地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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