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市地重劃區-南港區第二期市地重劃區

開發緣起:本區原為老舊社區,80年時都市計畫規定以市地重劃方式進行整體開發,嗣因土地所有權人一再陳情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比率過重及建築受到限制太多,本府檢討後於92年11月變更都市計畫,減少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比率至15%,並維持以市地重劃方式進行整體開發,為提升私人參與整體開發之意願,本區同時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俟重劃開發完成後,得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並訂定都市設計管制要點,強化建築管理,期能提升整體環境品質,創造優美都市景觀。
重劃區位置:本重劃區東至研究院路2段;西至中央研究院;南至研究院路2段100巷建築物;北至消防局用地及停車場用地。
辦理期間:民國94年7月~95年12月
重劃區總面積:1.05公頃
公共設施用地面積:0.23公頃
可建築用地面積:0.82公頃
重劃負擔比率:37.26 %
南港區第二期航照位置圖
南港區第二期航照位置圖
重劃效益:
一、消除重劃前土地權利細分、土地共有或面積狹小、地界不整等影響本區土地整體開發利用之潛在阻力。
二、本地區於重劃整體開發後,藉由都市設計管制,強化建築管理,顯著提升地區整體環境品質,創造優美都市景觀。
重劃後,道路系統完整,便利土地利用與開發
重劃後,道路系統完整,便利土地利用與開發
重劃後,街廓方整
重劃後,街廓方整
南港區第二期重劃前地籍圖
南港區第二期重劃前地籍圖
南港區第二期重劃後地籍圖
南港區第二期重劃後地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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