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56年房屋複丈平面圖
-
民國59年房屋複丈平面圖
-
民國64年建築改良物勘測成果表
-
民國70年建築改良物勘測成果表(試辦僅繪製建物位置圖)
50 - 70 年代
建物因新建、增建、改建、滅失、分割、合併或其他標示變更時,建物所有權人依法向建物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就其位置、面積、基地號、門牌號等實施測量或勘查,稱為建物測量。
登記機關於測量完竣後,應發給建物測量成果圖。早期建物測量成果圖皆以人工繪製而成,邁入電腦時代後改採電腦輔助繪圖。
登記機關於測量完竣後,應發給建物測量成果圖。早期建物測量成果圖皆以人工繪製而成,邁入電腦時代後改採電腦輔助繪圖。
點閱數
5649
Copyright ©2017 最佳瀏覽畫面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