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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交易前,應先申請土地、建物(房屋)登記謄本、

地籍圖及建物測量成果圖,了解所有權人、面積(坪數)、有

無設定抵押,或被限制登記(包括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

假處分或破產登記,及其他依法律所為禁止處分之登記)等資

料。可就近向任一地政事務所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派駐便民

工作站申請或於內政部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臺北市政府

地政局北北桃地政資訊e點通等網站申請。

  另應查閱土地使用分區資料,避免購買坐落在公園、道

路或其他公共設施預定用地內或鄰近嫌惡設施之房屋。土地

使用分區資料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查詢,或於臺北市政

府工務局地理資訊e點通網站查詢。

  如透過仲介業者交易時,應索取不動產說明書要求查對

及解說。

查對交易當事人是否為所有權人、權利範圍、權狀字號、

前次移轉現值、其他登記事項(有無徵收註記或限制移轉

等註記)。所有權人的土地建物如被「限制登記」(例如:

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及其他

依法律所為禁止處分之登記),在未辦理塗銷前,無法辦

理產權移轉登記。

查對面積、公告現值、地上建物建號、其他登記事項(有無

徵收註記或限制移轉等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