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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面積分為主建物面積(即層次面積)、附屬建物面積

及共有部分面積3項,共有部分面積即一般所稱之「公共設

施」,部分建物並區分為「大公」及「小公」。

  無論是土地或房屋,甚至預售屋,都應赴實地勘查,對

標的物範圍及各種情況要詳細詢問清楚,必要時更應向鄰居

或大樓管理員查詢,以發現真實情況。

  銷售廣告內容應與事實(含現況與法令規定)相符。現場

查勘如發現與不動產說明書內容不符,應請經紀業者說明,

如須更正不動產說明書內容,應由業者更正內容並認章;如

須列入未來交易條件,亦須記載於書面資料,避免口說無

憑,日後發生糾紛難以舉證。

建物總面積=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共有部分面積

(共有部分面積指共有部分建號總面積×權利範圍)

走廊、樓梯、門廊、通道、昇降機、地下室

機房、屋頂機房、冷氣機房、電梯機房、法

定防空避難室、法定停車空間、水箱、蓄水

池、水塔、變電室、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