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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建物標示欄與圖面二部分;前者可了解建物的坐落

地號、建物門牌、主體構造、主要用途、使用執照字號、建

築面積及附屬建物面積等資料;後者可看出建物位置及形

狀,可協助現況調查比對建物之現況是否與建物測量成果圖

所登載內容相符,是否有增建、改建或違建之情形。

  土地及建物之面積登記方式係採公制單位

為標準,即以平方公尺為單位,而民間習慣

以坪為計算單位。

  土地面積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為準,

依土地標示部面積乘以土地所有權部所有

權人之權利範圍計算。

權狀上面積

單位為平方公尺,

只要乘上0.3025

就可以換算為

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