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為建物標示欄與圖面二部分;前者可了解建物的坐落
地號、建物門牌、主體構造、主要用途、使用執照字號、建
築面積及附屬建物面積等資料;後者可看出建物位置及形
狀,可協助現況調查比對建物之現況是否與建物測量成果圖
所登載內容相符,是否有增建、改建或違建之情形。
土地及建物之面積登記方式係採公制單位
為標準,即以平方公尺為單位,而民間習慣
以坪為計算單位。
土地面積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為準,
依土地標示部面積乘以土地所有權部所有
權人之權利範圍計算。
權狀上面積
單位為平方公尺,
只要乘上0.3025
就可以換算為
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