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別
項 目
已
確認
待
確認
注 意 事 項
險建築。
9.房屋□是□否有傾斜情形。
10.樑柱□是□否出現□傾斜□裂
縫現象。
11.房屋鋼筋□有□無裸露。
12.使用公共設施(如游泳池、健身
房…等)□是□否須另外支付費
用。
13.房屋附近□是□否有鄰避設施。
14.居住環境□良好□尚可□雜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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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並須經審查許可。
倘建築物「夾層」未經申
請合格並計入容積率範圍
,而購屋者於建商取得建
物使用執照交屋後,始以2
次施工方式加蓋夾層,有
可能違反建築法規定,而
遭受拆除之虞。
四、土地、房屋有無占用他人
土地或被他人占用,宜查
看地籍圖謄本,若有占用
他人或被他人占用,簽約
時應於契約條款敘明如何
排除,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
五、若房屋使用人非所有權人
,應向所有權人或使用人
查詢,是否為出租或被占
用,若是出租,應注意其
租期及租金事宜。若是被
占用,簽約時應於契約條
款敘明如何排除,以免日
後無法取得使用權。
六、是否積欠水費、電費、管
理費,向自來水公司、電
力公司、大樓的管理委員
會查證,若有積欠,簽約
時應於契約條款敘明由誰
支付,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
七、被建管單位列為危險建築
,向鄰居或公所查詢,若
有,應考量是否仍存有危
險性。
八、房屋、樑柱是否有傾斜,
得聘請建築技師或結構技
師等專業人士測量,若有
傾斜,應考量是否有危險